绵阳2008年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12.25日报名
(发布时间: 2007-12-25 14:41:55 来自:绵阳人事考试网)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做好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川人办发〔2007〕407号

各市(州)人事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7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8年度质量专业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08年6月22日举行。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信息.

考试日期

级别

考试时间

考 试 科  目

6月22日

中级

上午9∶00-12∶00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2∶00-5∶00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初级

上午9∶00-12∶00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2∶00-5∶00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二、报考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一)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相关知识》科目;受聘担任工程师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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