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08年质量资格考试1.4日报名
(发布时间: 2007-12-26 16:51:24 来自:广西人事考试网)

桂职办[2007]167号

       关于做好我区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区直各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信息.
          一、 考试时间、科目
     2008年度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22日进行,考试时间、科目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级别

考试时间

考 试 科  目

6月22日

中级

上午9∶00-12∶00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2∶00-5∶00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初级

上午9∶00-12∶00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2∶00-5∶00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二、报名条件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信息.
      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的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除此之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应届中专毕业生可参加本年度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二)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在《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即2001年1月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对在《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三、试题类型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信息.
  中、初级考试各科目试卷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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