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要求
1、非首次报考人员(老考生)无需进行现场审核。原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于2008年1月30日至31日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个人申请一并到所属报名点进行审核修改。
2、首次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右下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统一于2008年1月30日至31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1)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盖章(以上均须注明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
(2)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须提供有关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收费
1、非首次报考人员(老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2、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3、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55元标准收取,其他科目按每人每科35元标准收取。
五、考试级别和科目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级别考四科者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级别考两科者(指经审核符合免试条件)必须当年通过2个科目方为合格。
2、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为《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六、考试地点
我省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点设在福州,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表,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