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08年质量资格考试1.14日报名
(发布时间: 2008-1-14 14:41:49 来自:河南人事考试网)

七、注意事项
(一)各市、各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人事考试中心一律不予受理。
(二)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资格审查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三)填写报名表时,填写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相同,为适应今后网络报名需要,报名表上的信息需填写完整。
(四)报名汇总时,将初级与中级、免试部分科目与考试全部科目的考生分别汇总。上交报名表时,报名表按录入计算机的顺序排列,校对要认真,不受理个人更正信息请求。
(五)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六)考试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其它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八)坚持政务公开。全省考生可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查询考试成绩。
各省辖市对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严密组织,安全保密;采取有力措施,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密、泄密的人员,一经发现,要记录在案,严肃处理。

  
                      河南省人事厅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日

 
附件: 

1: 质量报名表.doc
2: 质量汇总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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