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08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1.22日报名
(发布时间: 2008-1-14 16:38:48 来自:浙江人事考试网)

四、获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条件。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五、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及要求。今年的考生报考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8年1月22日至31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7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为20k以内,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9、88396652。
今年首次报考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成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上的信息必须与报名系统填写的信息一致)和“网上交费通知单”(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由单位统一集中或个人于2008年2月19日至21日,到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进行报考条件审查。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军官证)、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各1 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相应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
港、澳地区居民在考试报名时,凡本专业考试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学历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省环保局在报考条件审查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及本人签字后的《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工作年限证明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请在报考条件审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表》(按报名序号的大小排列)等报考材料送交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2008年2月29日至3月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未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于2008年5月6日至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3。

七、考试收费。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1925号文件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的考务费按每人55元(含上缴国家20元),其他3科的考务费按每人每科35元(含上缴国家10元)的标准收取,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需要缴款票据的,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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