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08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1.10日报名
(发布时间: 2008-1-11 13:10:32 来自:黑龙江人事考试网)

黑人函〔2008〕5号

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人事局,省农垦总局人事局,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7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08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关于200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通告》(环函[2005]44号文件)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8年5月10日
    9:00-12:00《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2008年5月11日
    9:00-12: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三、考试成绩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方可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缴费的办法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08年1月10日至23日(节假日可报名)。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www.hljrstbb.gov.cn),进入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填写提交《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提交成功后,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左下方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盖章。2007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新考生报考。
(二)现场确认并缴费
1、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08年1月18日至25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考生全部到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场确认地点:黑龙江省人事编制服务大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中心一楼),咨询电话:82317347、82346538。
3、首次报名的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报名表》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按文件规定还须提供本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证书和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的原件)。续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报名表》;2007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考场设置
2008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各地市不设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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