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2008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2.29日截止报名
(发布时间: 2008-1-9 9:28:09 来自:蚌埠人事人才网)

三、报考条件

根据人事部、国家环保总局国人部发[2004]13号文件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 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 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全省个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 2月29日,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考生按属地原则到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在肥省直、中直单位考生到其单位主管部门)填写《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附件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和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办理报名手续。各市人事、环境保护部门共同对本市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各市人事部门用PTMIS系统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信息录入,于2008年3月4日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2)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同时将报名数据上传至省人事考试中心FTP站点;在肥省直、中直单位按《在肥省直、中直单位报名信息录入规定》(附件3)将考生信息录制成数据软盘,于2008年3月4日携带考生报名表、资格审查汇总表、数据软盘及规定要求的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届时省人事厅将会同省环保局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

各市、各单位在受理考生报名时,务必严格坚持报考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要求续考考生准确填写档案号。凡在报名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予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

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合肥市。考前1周,各市、各单位人事部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领取准考证,并及时将准考证发至考生手中。考生个人也可于5月9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7〕1925号文件规定,2008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费客观题按每科35元收取;主观题按每科55元收取(均含上缴国家部分),各市按每科10元提留。余款在办理报名手续时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在肥的省直、中直单位全额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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